宁乡敏捷紫云府
宁乡星澜之悦
宁乡在线

主题: 注意!宁乡新增12条违停处罚路段……

  • 勇敢活
楼主回复
  • 阅读:75765
  • 回复:1
  • 发表于:2021/11/26 15:55:12
  • 来自:湖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宁乡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各位车主:注意了!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宁乡市第四批文明停车示范街人行道违停车辆处罚,将于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开始执行。请您将爱车按行驶方向停入停车位内、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停车。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第四批人行道违停处罚路段:1、玉潭街道(5条):学府路(花明路——319路段)、新康西路(春城北路——二环路路段)、康宁路(新康路——学府路路段)、文体路(一环路——学府路路段)、玉潭中路(花明路——沿河路路段);2、城郊街道(2条):新康东路(人民北路—东沩北路)、宁乡大道(三环路—高速路口;);3、白马桥街道(1条):白龙路(二环路口至一环路路口);4、高新区(4条):金洲大道(宁望交界处——金洲大桥)、金沙路(欧洲路——蓝月谷大桥)、金洲北线(金洲高速出口——168广场)、欧洲北线(关山高速出口——金洲大道)。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温馨提示:

宁乡市城管局将于2022年1月1日零时起,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十七)项规定,对第四批人行道违停车辆进行抄牌处罚100元,对拒不缴纳罚款的处罚信息纳入公安交警应用综合平台,与交警查处的违法信息同等对待。请您将爱车停入停车位内,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政策解读:

人行道范围是哪些?

1、按城市规划建设的人行道;

2、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道路两侧虽不属于城市道路范围,但允许行人通行的场所;

4、虽个别时段允许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通行,但主要供行人通行的场所。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人行道违停处罚路段



第一批人行道违停处罚路段:花明南路(楚沩路口至一环路口)、花明北路(一环路口至三环路口)、二环北路(通程酒店至319路口)、一环北路(楚沩路至花明路口)、宁乡大道(三环路至东沩广场)、人民北路(一环路至三环路)、二环南路(319至白马大道)、白马大道(盐业公司至南站广场)、楚沩东路(汽车桥至金南社区)、创业大道(沩水大桥至华天大酒店)。
第二批人行道违停处罚路段:春城南路(八一路口至一环路口)、春城北路(一环路口至三环路口)、八一东路(沿河路至花明路口)、新康中路(人民北路至春城路)、二环南路(汽车南站至溜子洲大桥)、白马大道(汽车南站至仁福广场)、宁乡大道(通程洒店至东沩广场)、学府路(宁乡大道至花明路)、玉潭东路(南门桥至创业大道)、创业大道(喇叭口至东方红郡红绿灯)。
第三批人行道违停处罚路段:楚沩中路(汽车桥至鲁家桥),八一西路(花明路至鲁家桥),人民路(玉潭路口至盐业公司),玉兴路(319国道至二环南路),东沩西路(花明路至东沩广场),一环南路(西一街至楚沩路)。



来源:宁乡城管




各位车主:注意了!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宁乡市第四批文明停车示范街人行道违停车辆处罚,将于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开始执行。请您将爱车按行驶方向停入停车位内、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停车。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第四批人行道违停处罚路段:1、玉潭街道(5条):学府路(花明路——319路段)、新康西路(春城北路——二环路路段)、康宁路(新康路——学府路路段)、文体路(一环路——学府路路段)、玉潭中路(花明路——沿河路路段);2、城郊街道(2条):新康东路(人民北路—东沩北路)、宁乡大道(三环路—高速路口;);3、白马桥街道(1条):白龙路(二环路口至一环路路口);4、高新区(4条):金洲大道(宁望交界处——金洲大桥)、金沙路(欧洲路——蓝月谷大桥)、金洲北线(金洲高速出口——168广场)、欧洲北线(关山高速出口——金洲大道)。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温馨提示:

宁乡市城管局将于2022年1月1日零时起,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十七)项规定,对第四批人行道违停车辆进行抄牌处罚100元,对拒不缴纳罚款的处罚信息纳入公安交警应用综合平台,与交警查处的违法信息同等对待。请您将爱车停入停车位内,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政策解读:

人行道范围是哪些?

1、按城市规划建设的人行道;

2、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道路两侧虽不属于城市道路范围,但允许行人通行的场所;

4、虽个别时段允许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通行,但主要供行人通行的场所。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人行道违停处罚路段



第一批人行道违停处罚路段:花明南路(楚沩路口至一环路口)、花明北路(一环路口至三环路口)、二环北路(通程酒店至319路口)、一环北路(楚沩路至花明路口)、宁乡大道(三环路至东沩广场)、人民北路(一环路至三环路)、二环南路(319至白马大道)、白马大道(盐业公司至南站广场)、楚沩东路(汽车桥至金南社区)、创业大道(沩水大桥至华天大酒店)。
第二批人行道违停处罚路段:
春城南路(八一路口至一环路口)、春城北路(一环路口至三环路口)、八一东路(沿河路至花明路口)、新康中路(人民北路至春城路)、二环南路(汽车南站至溜子洲大桥)、白马大道(汽车南站至仁福广场)、宁乡大道(通程洒店至东沩广场)、学府路(宁乡大道至花明路)、玉潭东路(南门桥至创业大道)、创业大道(喇叭口至东方红郡红绿灯)。
第三批人行道违停处罚路段:楚沩中路(汽车桥至鲁家桥),八一西路(花明路至鲁家桥),人民路(玉潭路口至盐业公司),玉兴路(319国道至二环南路),东沩西路(花明路至东沩广场),一环南路(西一街至楚沩路)。




来源:宁乡城管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宁乡在线看房团 宁乡房产网 宁乡在线网上商城 宁乡在线免费抽奖
免费求职信息发布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