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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国货车超载.中国人的命贱吗?

  • 百事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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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09/10/31 11:46:15
  •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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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中国货车超载之怪状
  
  中国货车的超载超限运输之怪状世界之最,这不仅表现在面广——90%以上货车都超载,而且超极限――能超出核定栽荷数倍甚至十多倍。当然后果也是创造世界之奇迹了——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超过了10万人,我国汽车保有量不到全世界2%,但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占全球的比例达到20%(据统计,2003年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50万人。其中,中国为10.4万人)。2%的保有量创造了20%的死亡人数。这个现实难道就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引以为戒吗?
  
  什么叫超载?如果一个国家的货车的90%都超载,而且能超出一倍以上,甚至达十倍之巨了,我认为,这可能就不是货车本身的问题了,该是查查深层次的原因了。
  
  罚款是手段还是目的?我知道,如果闯红灯,超速违章罚你款,你会选择不闯红灯,不超速,而如果你驾驶的是一台平常超出核定栽荷数倍的货车时,罚款只会让你有二种选择:一是继续“严重”超载。另一种是停驶。因为如果执行核定载荷运输,就如同空载一般,何况还有一部分车辆即使空车,也“超载”。这也是中国特色之怪状。
  
  治理超载超限治出了2003年山西煤无法运到北京,一时“洛阳纸贵”。国家六部委联合呀,力度可谓空前绝后,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治理超载超限也治出了公安部出台的坚决杜绝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我的理解是可能对违法违章车辆放一码吧。还是这几年交警吃的够饱了,该歇会了,一个“人治”大于“法治”一目了然了。
  
  我始终不明白的是,现在的大多数货车均为个人所有,既然“超”就肯定会对车辆造成损害,对行驶安全造成隐患。让我想不通的怪状,中国货车的“超载”几乎都是“严重超载”。我认真的学习了交通法,才明白了,很多车辆超30%到100%几乎是“家常便饭”。既然超一点也是超,超十倍也是超,非拉个超极限,拉出个车毁人亡不可。
  
  常在公路上看到冒过车顶石料的双桥车高速驶过,那确实是严重超了,为什么不能平在车厢里不冒尖呢?可是不行呀,这么严重的超载是交了保护费的,只要车架不断,交警是熟视无睹的。当然,最倒霉的就不仅仅是路面了,还有无辜的第三者呀,还有引火烧身的车主本身呀。我想发出的感叹是:亲爱的交管部门呀,既然你管不下冒尖的,你能不能让这车少拉点呀,不要让车上的石头砸了你的“亲人”呀,尽管,我知道,即使少拉三分之一也是“超载”“严重”呀。这里的“罚”和“法”真的搞不清了。
  
  油罐车超载很危险。我知道,油罐车不能装满,大概是九成吧,可是,如果你这样装了,你可能还是严重超了。我不知道,这个罐体是那个“王八蛋”设计的,只能拉一半不到的油。天生就是准备“挨罚”的命。一部超载的危险品运输车就尤如中国的货车运输秩序,让车主和驾驶员“时刻准备”和交警“躲猫猫”的游戏。不出事也实在是万幸了。
  
  其实说了半天,“大吨小标”贯穿中国的“养路费”制度几十年了。为了少交养路费,为了多卖车,国家,汽车制造厂和车主心照不宣维持着这种平衡关系。现在养路费不是不交了,而溶在了燃油中了,“大吨”自然要多耗油,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这个“冤大头”让货车主背实在是说不通。可以预见,“小吨大标”的时代已经到来。汽车厂家适应费改税推出的“不超载”货车,又会将货车推向另一个极端。
  
  核定载荷的不准确,不科学正在酝酿新的不公正执法环境。一放就乱,一抓就死正成为货车运输管理的死结了。
  
  核定半吨货车拉五吨的,核定五吨的拉个五十吨的,而拉一百吨货物的通常能由核定十吨的货车担当。这是司空见惯的事。这在世界上是奇迹,这并不能说明中国的货车是能“吃苦耐劳”。而实在是核定吨位小了,这是“人为制造”的。事实上你把半吨改成(实际承载)二吨,五吨改成十吨,如此而已,就有可能把中国90%以上的超载货车转为只有20%货车违法超载了,那样的话,加大对这些真正严重超载的处罚力度。我想,如此这样,除了会大大降低交通事故外,唯一的损失就是让罚款大大减少了。
  
  现在的电子探头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监控,闯红灯,超速,甚至压双实线,闯禁区都实现了电子化了。事实上,超载车辆的数据采集不是难事,关健是大多数的货车超载这个事实让公安部“踌躇满志”,于是在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出口,就经常有交警进行“人性化”罚款。几乎是缝货必查,这道“风景线”实在让人观为叹为观止呀。我的建议是:何不直接和收费站联网,在收通行费的同时把超载罚款一并交了,多好,用不着多此一举,让货车司机再多停一次车,这也算是提高工作效率之好举措呀。
  
  只对一部分货车处罚,尤其是把真正严重超载的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货车重轻处罚(即只罚不卸载),不仅是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而且是乱作为,胡作为。怎样在法律面前让货车“车车”平等。实在是个大课题。
  
  2005年的数据,‘中国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伤残人数超过50万人,居世界第一。 据统计数据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我可能理解有误,现在的交警除了罚款和处理交通事故即让司机交钱和处理司机后事外,好象所做的事情并不多吧。
  
  不要眉毛胡子一起抓了,交警是不是乱罚款,司机知道。当然重新制定规则是当务之急。不要让货车司机整天提心吊胆,昼伏夜出地,又如过“敌占区”“封锁线”。那种心存侥幸,又铤而走险。拖着几十吨的大家伙,可能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对付交警上了,而那些无辜的第三方很可能成为车轮上的冤魂。
  
  目睹中国货车超载之怪状,就是说这个怪状,这个潜规则就发生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而罚款也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再。中国人的命贱吗?怎样让掌握车轮方向的司机不再压过你的“亲人”。交警,哦,还有其它执法部门,难道只有罚款一条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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