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补贴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无房丶无车户):
1丶2012年已享受租赁补贴的对象,但必须进行低收入认定;
2丶2013年申请廉租住房尚未配租的低保户及已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所有审批程序按照廉租住房审批表有关程序操作,但必须严格规范房屋租赁合同,并附申请人农商银行存折账号复印件;对本次未安置廉租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经济收入和住房状况未发生变化的,将在下批(白马桥和谐家园)优先配租;本批廉租住房安置点为319国道旁和美华庭廉租房安置小区,正在进行复核,将在近期进行公示丶分配。
宁乡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