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炭河里遗址本体保护展示与公园配套设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宁乡县炭河里遗址本体保护与展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宁乡县黄材镇。
工程内容:宁乡县炭河里遗址管理处项目拟投资
4136万元在宁乡县炭河里公园规划区建设宁乡县炭河里遗址本体保护展示与公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炭河里遗址本体保护展示项目总用地面积
2212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遗址大门(建筑面积
122m2)、城墙遗址恢复与展示工程(
104 m2)、宫殿遗址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
633 m2)、公厕(
64 m2)、其他景观构筑物(
72 m2),及配套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等配套工程。炭河里遗址公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
8427.3m2,建设内容:设备机房、控制室、管理值班室、休息室、宿舍(
904.2 m2)、食堂(
750.8 m2)、廊道(
265.4 m2)及绿化、道路广场等设施。
二、主要的环境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包括:施工作业扬尘、运输车辆设备产生的尾气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施工废水对水体环境造成的影响,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运营期主要是主要污染物来自员工的工作生活及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餐饮油烟、停车场的废气、噪声等。
三、环境影响概述及采取的措施对策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拟采取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在施工过程中定时洒水,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物料、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等,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施工过程采取了相关扬尘防治措施,对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施工营地采用旱厕,厕所产生的粪便污水拖运至附近菜农的化粪池,用于农作施肥。食堂及施工人员洗浴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浇灌。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3)施工噪声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高效的施工设备;施工期影响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随着项目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4)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根据需要增设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与设施,并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向当地市容部门请示并批准后,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消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5)施工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维持炭河里遗址的可持续发展,并且施工完成后,进行生态恢复,也对占用的农用地进行土地补偿。因此,本项目占地对沩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通过采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保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影响。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厨房使用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故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汽车废气、餐饮油烟废气等。本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其排放为无组织低矮面源排放,但停泊区地形较为开阔,所排出的尾气易于扩散,不会发生富集现象,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油烟通过采取静电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要求后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少,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
2km范围内主要的地表水体为黄材河、沩水。本项目运营近期污水通过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黄材河,运营远期污水通过规划中的黄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沩水。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黄材河的影响小。
(
3)噪声影响评价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噪声源为供水水泵噪声、交通噪声,噪声源强约65-80 dB(A)。对于停车场车辆出入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通过加强绿化建设,种植树木等措施减少其对内部和外部声敏感点的影响。同时营运过程加强管理,汽车严格限速5km/h以下行驶,严禁鸣喇叭。本项目设备噪声主要为空调外机噪声及厨房风机,厨房风机设备布置在室内,距场界较远,且四周有绿化阻隔,噪声传播到外环境时噪声值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分析
生活垃圾由遍布的垃圾筒收集,然后委托景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最后送吉首市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另外餐饮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5)本项目建成后,项目绿化规划较合理,建筑风格与炭河里遗址公园及沩山风景名胜区较协调。项目建设可以区域原有景观得到有效改善,有利于炭河里遗址的保护与展示。项目营运期对炭河里遗址核心保护范围的景观生态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沩山风景名胜区及炭河里遗址公园规划,项目选址可行。项目不改变沩山风景区原有自然景观和人文风貌。项目有助于提升景区旅游档次。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在采取相应的防治保护措施后可得到有效的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在公示后
10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
1)如何减少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
3)本项目上的建设过程和建成后,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七、公众参与方式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10日内(
6月
10日至
6月
22日),通过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出。
八、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宁乡县炭河里遗址管理处
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
13467660288 通讯地址:宁乡县玉潭镇玉潭中路
141号
评价单位: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1 号楼北科创业大厦10 层
联系电话:010-51262112-846;邮编:100012
联系人:王赫婧;电子邮件:
wanghj2@coes.org.cn